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换证评审顺利通过
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12月27.28.29日对本所进行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换证评审。经过专家认真按照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要求,首先对本所司法鉴定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评审。
评审组认为,我所2013年9月20日实施新版管理体系文件涵盖了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全部要素,要素设置适宜,描述充分,与其从事的鉴定活动范围适用。其后对本所人员素质、仪器设备、环境条件进行评价,认为本所仪器设备配置达到《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》的要求,设备管理、量值溯源满足《准则》要求。环境条件实验室条件满足申报项目的要求。并对现场实验操作进行考核评价;现场盲样测试、典型案例材料鉴定结果合格;见证实验标准引用正确、操作规范、鉴定意见正确。
顺利通过评审组评审。
这是我所2010年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、2012年6月通过监督评审之后再一次通过了换证评审。我所将借这次评审契机,全所人员为今后司法鉴定工作更进一步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,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做出更大贡献而努力。